常州市殡葬救助惠民新政元旦起实行
近日,记者从常州市民政局获悉,常州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常州市市区免除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基本丧葬服务费暂行办法》,决定对市区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用,以推动殡葬服务均等化。该政策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据介绍,此次惠民殡葬政策将惠及市区近4万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金坛市、溧阳市也将出台相应政策,实现金坛市范围内的全覆盖。徐克禹 晁静
九类人员
1.城乡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3.城市“三无”人员
4.享受民政部门抚恤的残疾军人
5.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6.享受民政部门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
7.享受民政部门补助的参战涉核人员
8.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9.公安机关运送并开具证明的无名尸(不限户籍)
备注:《办法》规定,凡具有本市市区户籍且死亡后在市区范围内的殡仪馆(常州市殡仪馆、武进区横林殡仪馆、武进区武南殡仪馆)办理丧葬服务的九类人员,均可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用。
免费项目
符合规定的九类免费对象,可免除下列五项基本丧葬服务费用: 1.普通殡仪车遗体接运费(限20公里内,等候时间不超过1小时);2.遗体收敛、装卸费;3.遗体冷藏费(限三天内);4.遗体火化费(限普通火化设备);5.骨灰盒一个(限价值200元内)。
备注:上述五项基本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免除,费用节余不返,超出部分自理。
办理流程
1.符合规定的免费对象死亡后,承担丧事的经办人(以下简称经办人)应向逝者原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常州市市区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逝者所属免费对象类别的相关证明。
2.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经区民政部门审批同意后,经办人应当持《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明到办丧的殡仪馆办理基本丧葬服务费免除手续,殡仪馆按照规定标准免除相关费用。
备注:节假日期间,经办人可先缴纳基本丧葬服务费用,后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符合条件的由殡仪馆按照规定标准退回应免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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