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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不起”难道真的要“老不死”

应该还记得那部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入殓师》吧,男主人公小林对每一具遗体悉心呵护,温柔相待,给予了逝者在这个世间最后的尊严。走出电影回到现实,每年清明将至时,我们周遭的舆论便开始表达对当下殡葬业暴利的积怨,“死不起”的怨气此起彼伏,“清明时节雨
      应该还记得那部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入殓师》吧,男主人公小林对每一具遗体悉心呵护,温柔相待,给予了逝者在这个世间最后的尊严。走出电影回到现实,每年清明将至时,我们周遭的舆论便开始表达对当下殡葬业暴利的积怨,“死不起”的怨气此起彼伏,“清明时节雨纷纷,丧葬之人欲断魂。”这首被网友改编的诗也开始被四处引用。
     坊间民众常常抱怨“死不起”,这和“殡仪馆每个工种都发死人财”不无关系。一个成本百余元的骨灰盒,层层往上加价,暴利链条中最后一环达到一万元。漫天开价的收费标准,名目繁多的收费链条,让人们面临“死不起”的尴尬。另外,按照黄燕玲的说法,殡仪馆每个工种几乎都要收红包,一天至少几百元,这些小费又加重了殡葬者的负担。
     死不起”的表面原因清清楚楚地摆在了百姓面前。这些诸如收小费的表层问题国家没有相关规定制止吗?并非如此。政策规定得再严格,管理上漏洞百出那也无济于事。即便是在1997年出台的约束力不足的《殡葬管理条例》中,也有明确规定“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这一条规定能够严格执行,最起码殡仪馆每个工种收红包的现象就可以杜绝。
     当然,“死不起”的殡葬乱象归根结底还是机制上的垄断问题。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建设殡仪馆、火葬场要由县级民政部门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但在现实中,一些地方民政部门将“准入审批权”转化为“经营独占权”,借此垄断当地殡葬业。
     一旦生成了垄断,暴利在所难免。老百姓最常见的垄断行为是殡仪馆利用垄断的火化权进行捆绑搭售。你见过哪一家殡仪馆允许丧者家属使用自带的骨灰盒吗?没有。火化费、车费物价局都有规定,利润率是50%至100%,而骨灰盒、花圈等殡葬用品物价局并没有详细规定。有规定的都未必按照规定执行,何况这些没有规定的项目呢?因为垄断,还有诸多名目繁多的装尸费、卸尸费、运输辛苦费、消毒费、香烛费、护灵剂、骨灰袋、卫生包、遗体整理费、遗物焚烧费、休息室费……丧者家属也不得不一一埋单。
     这些沉疴诟病存在多年,百姓抱怨不断、舆论指责不停,但“死不起”依然不见有任何质的改善。解决的方法并不是没有,有识之士早已指出,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开放殡葬服务市场,让市场的归市场,公益的归公益才是真正破解殡葬垄断之道。“有序放开”市场当然离不开法制的建设完善,早在2005年,国务院曾将《殡葬管理条例》的修订列入立法计划,遗憾的是,立法工作从2006年至2009年还一直被列入国务院一档立法计划,但由于种种原因2010年《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却从国务院一档立法计划退为二档。
     关于《殡葬管理条例》的修订立法工作停滞不前,指望殡葬服务行业打破垄断的希望也许有些渺茫。“死不起”难道真的要成为一个“老不死”的难题持续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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