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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应对方案集锦

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应对方案集锦。湖北:启动应急预案,依照操作规程和标准做好殡葬服务

湖北:启动应急预案,依照操作规程和标准做好殡葬服务

根据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湖北省民政厅成立了工作专班,相关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在做好全省民政服务机构集中供养的老人、孤儿等对象的安全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做好患病特困难群众救助,及时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做好捐赠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

1月26日下午,湖北省民政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会议精神,再次部署全省民政系统和厅机关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省民政系统要深入学习领会,逐项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时间就是生命。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统一指挥。根据当前特殊时期的特殊工作要求,打破处室建制,重新整合全厅工作力量,由厅党组成员任组长,组建社会捐赠、民政服务机构防控、医疗等五个工作小组。每个小组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坚决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要提前结束休假,靠前指挥,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组织本处室在汉干部落实好厅党组和专班的工作部署。对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室(单位)和个人,坚决严肃处理。

1月22日,湖北省民政厅发布《关于做好民政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养老机构、精神病福利院、儿童福利、殡葬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出要求。其中,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遗体处置工作。殡仪服务机构要参照省卫生、民政、公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患者遗体转运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而死亡的人员,设立殡仪服务专用通道、专用炉、隔离区,依照操作规程和标准,做好遗体接运和火化工作,阻绝病毒的传播。从事接运、火化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遗体的工作人员要落实最严格的防护措施。

江苏:制定措施细化落实殡葬机构疫情防控

1月27日,江苏省民政厅印发《全省民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从9个方面制定35项具体举措,落细落实全省各类民政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在加大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力度方面,明确从即日起,全省各殡仪馆暂停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各殡仪馆接到电话预约后,要妥善运输遗体,劝导丧属减少送葬人数,劝导不举行守灵仪式。对非逝者亲友关闭全省所有公墓、骨灰堂等骨灰安放设施,除骨灰安放需要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出,暂停一切祭扫活动。各殡仪馆要加强业务大厅、服务洽谈室、取灰处等重点部位防控,设立专门接待台,每次由不超过2名家属办理业务,采取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洗手消毒等方式,加强一线工作人员安全防护。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包括疑似患者)病逝,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规范、安全第一、审慎稳妥、就近火化”的原则,科学规范处置遗体。各殡仪馆应当设立专用通道、专用殡仪车、专用火化机和隔离区,在完成办理死亡证明、遗体交接和同意火化等相关手续后,将逝者遗体直接运送火化间火化。在交接遗体时,要确认医疗卫生机构已进行卫生防疫处理。

辽宁沈阳:与卫健、公安部门协作

辽宁市沈阳市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处理和丧葬工作指导小组,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指导小组组长,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

多部门共同协作、各司其职。卫健部门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的确认,并出具死亡证明,对遗体进行卫生医学处置,确定隔离范围,对处理遗体涉及的殡仪车辆、设施、人员的防护、消毒、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民政部门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的运输、火化及丧葬工作的管理,浑南殡仪馆负责市内9区遗体运输和火化工作,浑南殡仪馆遗体接运力量不足时,由96144车辆调度中心承担接运任务;公安部门负责疫情遗体交接、运输、火化现场的秩序维护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死亡后,由殡仪馆人员将遗体卸运至火化车间,按规定程序立即实施火化。火化后的骨灰要清理装袋入盒,并放置指定地点。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扩散和传染,殡仪馆在一个月内不接待逝者家属来馆祭奠,不得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和利用遗体进行其他形式的丧葬活动。接运和火化工作完成后,专用遗体接运车、火化车间、相关设备和工作人员所穿服装要安排专人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的车辆要在指定地点停放,相关工作人员要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巡查安全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为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今冬明春期间中心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1月27日,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由办公室牵头组成巡查小组前往龙华、西园、息园、寝园、辰宇等地对值班值守、病毒防控等情况进行检查。

小组成员详细查看了值班记录,询问了安全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要求即知即改,做到闭环管理,并对现阶段安全防控重点工作做了相关提醒。一是要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守牢安全生产红线,防止责任悬空。二是要严格落实局和中心有关病毒防控工作紧急通知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劝导丧属不要举行遗体公开告别仪式,减少祭扫群众聚集;严格执行实时动态报告制度;加强所辖区域公共场所防控措施,为工作人员配备口罩、消毒液、测温枪等必要的防护设备,工作场所消毒,并保持设施通风;规范特殊遗体处理程序;做好病毒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加强外出人员回沪后的监控,严控外省市单位来访接待活动。三要增强对单位网站、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的管理与监控,营造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

上海宝兴殡仪馆:高度重视、紧密部署,高效有序做好疫情防控

1月20日,疫情发生后宝兴殡仪馆领导高度重视,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并迅速做出响应,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及时通过微信工作群发出提醒,要求所有职工密切注意身体状况,如有发热症状者及时回家隔离并上报;各科室和班组负责人做好途径武汉或与重点传染区密切接触的人员排查工作。

1月21日,宝兴殡仪馆发出相关通知,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制定各项防控措施;针对当前呼吸染病流行情况,围绕感染的主要症状、传播途径、基本防控知识和技能等,做好防控知识宣传,提高所属人员对呼吸道传染病的重视程度;关心员工的身体状况,发现有呼吸道感染症状及时报告;全面排查所属人员近期外出情况,特別是近期赴武汉等重点传染区域的人员活动,教育和引导员工加强防范,确保安全。

1月23日,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遗体处理应急预案,确定应急工作负责人及成员,制定详细事件处理程序及措施,保障设施设备安全运转,特别强调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死亡后,不得举行遗体告别仪式或利用遗体进行其他形式的丧葬活动。

此外,宝兴殡仪馆的党员们积极响应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联合澎湃新闻发起的“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项行动”,积极捐款,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

浙江杭州:劝导丧属不举行有较多人士参加的告别仪式,暂不提供守灵及上门殡仪服务

近日,浙江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为严格防控新型肺炎疫情,避免人群聚集,防止疫情传播,有效保护市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杭州市就殡仪服务安全事项发出公告,要求如下:           

一、1月26日起,本市各殡仪馆对已预约和接受遗体公开告别仪式预约登记的,应尽力劝导丧属不举行有主要亲属之外较多人士参加的告别仪式。在疫情解除之前,各殡仪馆除遗体接运外,暂不提供守灵服务及上门殡仪服务等;原则上不办理遗体外运(即死者为非杭州籍,丧主要求将遗体运回死者生前居住地),也不接收异地死亡的遗体运回杭州。

二、在疫情防控响应期,丧属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防护要求,主动申报有关情况,自觉劝阻有咳嗽、发烧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亲属不参加遗体告别仪式,切实履行保护自身、保护他人的疫情防控责任。

三、全市各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单位应落实必要的体温筛检、公共消毒措施,有序群众祭扫、严防人员聚集。

浙江台州:暂停遗体告别仪式和集中守灵服务

浙江省台州市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为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传染,有效保护市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决定自1月27日零时起,全市所有殡仪馆暂停举行遗体告别仪式、集中守灵业务(遗体到馆冷藏业务、火化业务照常进行),相关业务办理陪同家属控制在10人以内,入馆人员需采取佩戴口罩,进门登记、体温测量等防控措施。

浙江杭州市萧山区:秉持“平安至上,简办丧事”原则

根据杭州市民政局相关公告要求,为严格防控新型肺炎疫情,避免人群聚集,防止疫情传播,有效保护市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萧山区民政局发布“平安至上,简办丧事”公告,内容如下:

一、集中办丧时间不得超过3天(含),守灵人员只限直系亲属。

二、推迟出殡时间,遗体出殡到殡仪馆时间不早于凌晨五点,尽量减少等候时间。

三、遗体送至殡仪馆火化应减少出殡陪同人数,每户丧属出殡到馆人员尽量控制在10人以内。前往公墓安葬时要控制人数,下葬时人员要尽量分散。有咳嗽、发烧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亲属不参加出殡。

四、加强自身防护。每位丧属进入殡仪馆以及前往公墓安葬时请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切断病毒的传播。

五、在疫情解除前,区殡仪馆暂停办理遗体外运业务,也不接收异地死亡的遗体运回萧山。萧山区殡仪服务中心暂停上门殡仪服务和守灵业务。

六、全区各社区白馆暂停办白宴。

七、各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单位应落实必要的体温筛检、公共消毒措施,有序落实群众治丧祭扫,严防人员聚集。

江苏徐州:暂停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科学规范处置遗体

自1月27日起,江苏省徐州市各殡仪馆暂停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各殡仪馆接到电话预约后,要妥善运输遗体,劝导丧属减少送葬人数、劝导不举行守灵仪式。对非逝者亲友关闭全市所有公墓、骨灰堂等骨灰安放设施,除骨灰安放需要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出,暂停一切祭扫活动。

各殡仪馆、公墓要为殡仪服务人员配备口罩、消毒液、测温枪等必要的防护设备,做好具体操作人员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加强业务大厅、服务洽谈室、取灰处等重点部位防控,设立专门接待台,每次由不超过2名家属办理业务,采取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洗手消毒等方式,加强一线工作人员安全防护。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包括疑似患者)病逝,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规范、安全第一、审慎稳妥、就近火化”的原则,科学规范处置遗体。

各殡仪馆应当设立专用通道、专用殡仪车、专用火化机和隔离区,在完成办理死亡证明、遗体交接和同意火化等相关手续后,将逝者遗体直接运送火化间火化。在交接遗体时,要确认医疗卫生机构已进行卫生防疫处理。

江苏常州:制定应急预案,分设两个梯队开展殡仪服务

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精神,防止殡葬领域服务机构疫情传播,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传染,有效保护市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常州市殡仪馆积极应对疫情,全力做好突发疫情处置预案。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启动《常州市殡仪馆突发疫情死亡人员处置应急预案和工作规程》,成立突发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

二是出台《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严控遗体告别仪式等服务,并通过常州地方报刊、网络、微信等渠道第一时间进行发布。

三是发布《致逝者家属的一封信》,印制宣传单、制作PPT宣传,对来馆治丧的家属进行防控宣传,防止殡葬领域服务机构疫情传播。

四是制订《疫情防控轮班工作计划表》,将全馆干部职工分成两个梯队,原则上由第一梯队全力应对疫情期间的遗体接运、业务接待、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相关业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殡仪馆时刻有一支战斗力强的队伍。

五是根据《常州市殡仪馆突发疫情死亡人员处置应急预案和工作规程》,指定遗体接运人员与火化操作人员,党员干部带头,分梯队应对,尽量缩小与疫情死亡遗体的接触范围,严控疫情传播。

四川眉山:制定病毒预防、遗体处理、善后处置应急预案

四川省眉山市殡仪馆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及遗体处置应急预案。成立眉山市殡仪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遗体接运组、消毒隔离组、火化处置组、后勤保障组等4个工作组,围绕“预防-遗体处理-善后处置”三个方面,制定以下工作流程。

一、预防工作。各岗位加强工作场所空气流通,接待治丧群众和进行遗体服务工作时佩戴好外科口罩、手套。职工要采用六步洗手法勤洗手,备好70%—80%的酒精搓手液,如有发热感冒症状时,应尽早就医并戴好防护口罩,必要时需逐级向上级汇报。馆内须做好每日的工作环境消毒。

二、遗体处理工作。疫情遗体不得进行冷藏及特需服务,应立即火化。馆内殡仪车驾驶员或业务组收到疫情遗体接运通知时,应第一时间通知遗体接运组和消毒隔离组。如遇多起疫情遗体,则由后勤保障组及时安排补充接运力量,消毒隔离组负责对接火化处置组预留火化炉,并立即逐级上报领导小组,各岗位应加强内部沟通,确保信息传递及时。遗体接运组所有人员采取二级防护(一次性医用帽子、鞋套、手套、连体防水隔离衣、N95口罩、眼罩等),并随车携带卫生尸袋、卫生纸棺。

殡仪车到达殡仪馆后,第一时间安排进炉火化。疫情遗体不得存放、探视或开展告别仪式等殡仪活动,全程严禁打开纸棺和尸袋。火化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捡拾骨灰,交家属取走。殡仪馆同时出具火化证明交家属。

三、善后处置工作。遗体处置完毕后,消毒隔离组配合属地疾控机构对殡仪馆转运车辆、火化车间、遗体停留区域、相关服务人员进行消毒处理,后勤保障组协调属地疾控机构,做好后续防疫防护指导工作。相关火化手续办理未尽事宜,待疫情遗体送至火化车间火化后,通知丧属进行补登记。后勤保障组应留存保管好接运火化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逝者遗体的相关资料档案,其遗体处置相关信息,不得随意向外发布。

四川泸州:暂停聚集性殡仪服务,严控治丧人员数量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泸州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1月28日12:00时起,全市殡仪馆(殡仪服务站)暂停设置灵堂、遗体告别、礼仪服务以及其他群众聚集性服务活动,只对外开展遗体接运、火化和骨灰盒存放等基本殡仪服务。到殡仪馆火化遗体,送葬车辆严格控制在2辆以内,随行丧属只限于直系亲属参与,不得超过10人。

泸州市殡仪馆赶制了三块大型广告牌,分别放置在接待大厅、灵堂及火化厅休息室醒目位置,提醒办事群众注意科学应对疫情。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采访报道等形式,告知群众办理治丧事宜时避免大量人员聚集。

馆区内所有职工按照要求佩戴口罩,加大消毒力度,每天定时为冰棺、灵堂等用具和场所进行消毒,使用专用垃圾箱集中收集群众废弃口罩,杜绝二次污染。全馆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随时应对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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