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既是事关社会文明进步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部分群众思想观念转变的难事。在江西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民政部精心指导下,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宣传引导先行、基础设施先行、惠民政策先行、文明新风先行,积极稳步推进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形成了富有特色的殡葬改革“江西做法”。
突出目标导向,着力凝聚殡葬改革强大动力
做到“三个纳入”,形成五级书记抓殡葬改革的良好局面。纳入重大部署,省委、省政府将殡葬改革纳入生态文明、乡风文明、全域旅游和乡村振兴统筹推进,加快补齐短板。纳入“一把手”工程,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出席现场推进会并作部署讲话,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市县主要领导逢会必讲、调研必看、下乡必问,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共抓殡葬改革的良好局面。纳入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乡村振兴考评,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突出工作实效。
推进“三项治理”,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江西样板。稳扎稳打治理违规土葬,建立基层殡葬信息员队伍,加强对“风水先生”等殡葬从业人员管理,依法关停土葬用品店,全省遗体火化率达92.37%,较2017年底提升了57.41%。依法依规治理散埋乱葬,将“住宅式”墓地摸排整治列入主题教育问题检视和整改落实重要内容,全部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因地制宜推进“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治理,采取外迁移、去坟头、改卧碑,再植树种草复绿等方式治理违规坟墓85.2万穴,通过改革,每年可节约土地1.4万亩、木材30多万方、石材100多万方。群策群力治理丧葬陋习,做到宣传引导全覆盖、从业人员全转化、党员干部全带头、职能部门全尽责、人民群众全参与,遏制大操大办、办丧扰民等丧葬陋习。
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
聚焦设施短板,实现省域殡葬基础设施全覆盖。突出规划先行,省政府出台了殡葬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省民政厅等部门联合编制了“十三五”殡葬设施建设项目库,制定了殡葬设施建设指南。突出便民利民,全省建成殡仪馆88个、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1.9万个,基本实现殡葬设施全覆盖。突出节地生态,设施建设坚持少砍树、少推山、少硬化,推广林地墓地复合利用,推行使用小型卧碑,尽量融入周边环境。
聚焦费用难题,实现省域殡葬惠民政策全覆盖。全面建立遗体接运、暂存、火化、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5项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制度,范围覆盖到全体城乡群众,每具遗体平均减免1000元,并实现了相关费用在殡葬服务单位直接核免,让群众在殡葬改革中有真切的获得感。省政府连续三年将绿色殡葬奖补纳入民生工程,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建立了绿色殡葬奖补激励机制,各地根据工作实际,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和散埋乱葬坟墓治理奖补制度。
突出效果导向,着力健全殡葬管理服务体系
以推进基层治理改革为突破口,努力建立现代文明丧葬礼俗。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建立健全“两报告一承诺”制度,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生态文明的推动者、移风易俗的引领者。发挥群众自我管理作用,全面成立村(居)红白理事会,将殡葬改革政策写入村规民约,规范丧事简办标准,突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推广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做到抓两头、带中间、促平衡。
以提升殡葬服务水平为切入点,积极探索殡葬服务管理新模式。深入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对殡葬服务单位进行专项审计,推动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认真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开放日”活动,完善制度规范,改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各地出台公益性骨灰堂(公墓)管理办法,明确管理主体、办事流程、服务标准等,做到服务更加便民、更加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