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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迁移修缮3971座烈士墓

2011年民政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各地集中摸清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状况并予以保护。截至目前,本市迁移、整合、修缮零散烈士墓3971个,修缮烈士纪念设施215个,按照上级要求全部完成任务。 2011年,本市

2011年民政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各地集中摸清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状况并予以保护。截至目前,本市迁移、整合、修缮零散烈士墓3971个,修缮烈士纪念设施215个,按照上级要求全部完成任务。

  2011年,本市对全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认真普查,当时上报民政部零散烈士墓2778个,后来又进行认真复查,发现漏报烈士墓1193个,即全市共有零散烈士墓3971个,烈士纪念设施215个。其中,需要新建迁移的烈士墓2487个,需要修缮的烈士墓1484个。

  对这些墓和纪念设施,本市主要采取“修、迁、改、建”的形式。对有重大影响、不宜搬迁的著名的零散烈士墓原则上原地修缮。对有一定规模的烈士墓群,且墓群所处位置和环境适合长期保护的,就地改建成烈士陵园。对无人管理的、零散和规模较小的烈士墓,集中迁入烈士陵园安葬。对烈士亲属管理的烈士墓,在协商的基础上,可迁入烈士陵园集中安葬或签订管理协议继续由亲属管理。

  在资金投入上,2013年中央给予北京市专项补助资金3509万元,各区县根据任务轻重也投入不少资金,如昌平区改扩建烈士陵园投入3400多万元,房山区投入500多万元等。据不完全统计,中央、市、区县三级共同投入资金1亿多元。昌平区建设了昌平烈士陵园,将部分烈士墓迁入进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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