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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启动墓地生态建设整治 鼓励旧坟迁入公墓

从省墓地生态建设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省正式启动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对2012年底前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一重山裸露地表的坟墓,实行登记造册,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处置,最终实现整治范围内看不到坟墓的目标。 此次行动将分三阶段进行:4月6日前为
从省墓地生态建设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省正式启动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对2012年底前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一重山裸露地表的坟墓,实行登记造册,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处置,最终实现整治范围内看不到坟墓的目标。

  此次行动将分三阶段进行:4月6日前为调查摸底阶段,各乡镇、村(居)委会将组织力量,对治理范围内的坟墓进行登记、编号、造册,填好调查表、统计表;4月6日至6月5日为第二阶段,全省将组织开展植树披绿、生态整治工作,并采取区分路段、分区包片等方式落实到具体单位、个人;6月5日至8月底则进入第三阶段,监察部门将进行验收、督促等工作。

  鼓励、动员旧坟迁入公墓等

  据了解,我省此次墓地生态建设整治的范围为2012年底前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一重山裸露地表的坟墓。据介绍,凡在上述范围视线内的坟墓,应登记造册并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处置。对旧坟墓,鼓励、动员将坟墓迁入公墓或骨灰楼堂内。而针对不愿动迁的,则通过植树披绿的方式,进行遮掩和恢复生态植被。对建在耕地中的坟墓,“要尽量迁走”。同时坚决杜绝新建坟墓,对“活人墓”要坚决予以拆除,以达到高速公路、铁路沿线范围看不到坟墓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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