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选墓顾问
010-89177864

公婆二人购置墓地 儿媳擅改使用权人被判无效

昨天,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对一起墓地使用权纠纷案作出判决,认定张某将其为公公和公婆买好的墓穴擅自退购的行为以及与墓园新签的墓穴购销合同无效,判令墓园协助受害人履行原合同。 原告谢老伯诉称,他和老伴两年前在儿媳妇张某的陪同下,在南阳市某墓园选了一
        昨天,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对一起墓地使用权纠纷案作出判决,认定张某将其为公公和公婆买好的墓穴擅自退购的行为以及与墓园新签的墓穴购销合同无效,判令墓园协助受害人履行原合同。

原告谢老伯诉称,他和老伴两年前在儿媳妇张某的陪同下,在南阳市某墓园选了一处墓穴。两老委托张某办理相关购置手续,并由张某与墓园签订墓穴购销合同。按合同约定,张某当天支付了3000元,当年年底将余下的1.5万元付清。

去年4月初,谢老伯的老伴撒手人寰。9月,谢老伯前往墓园联系老伴下葬事宜,被告知需凭认购墓穴证才能下葬。他要求张某交出凭证遭拒。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当月12日,张某已向墓园申请退墓穴,并在同一天以现价3万余元将所退的墓穴重新买下,使用人则由谢老伯夫妇改为张某的父母。为此,谢老伯将张某及其父母、墓园告到了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墓穴使用人为谢老伯及其亡妻。张某虽签订购墓合同并出资,但不是合同的唯一债权人,她为达到更改使用人的目的,通过退墓及重新签订合同方式将墓穴使用人变更为其父母;墓园在明知张某更改使用人目的的情况下,仍配合张某办理退墓手续;两被告的行为构成恶意串通,侵害了谢老伯及相关权利人的利益,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合法公墓
均为民政局认证
购墓合同
与陵园官方签购墓合同
专车免费
陵园专车免费接送 看墓省心
现金优惠
必有优惠和赠品
专员服务
全程陪同1对1服务